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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五进”活动的通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五进”活动的通知
(合劳社秘【2009】122号)


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人事)局,农民工培训定点机构,有关用人单位:

  为更加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围绕“全力以赴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目标,进一步深化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我市继成功推出农民工技能培训券制度之后,再行创新之举,在全市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五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服务合肥大建设、服务工业立市、服务民生。

  二、活动主题

  “五进”(即农民工技能培训进企业、进工厂、进工地、进社区、进农村)

  三、活动背景和目的

  当前我市大建设快速推进,工业立市战略深入实施,需要高质足量的技术工人作为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与此同时,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亟待就业,企业也急需在生产间歇期间储备人才。在此前提下,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五进”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有利于深入推进此项民生工程,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促进蓝领技术工人队伍建设。

  四、活动具体措施

  (一)分类开展培训。培训在兼顾原有培训范围的同时更加突出重点服务群体,主要围绕“进企业、进工厂、进工地、进社区、进农村”的“五进”来开展,培训主体向以下三种类型倾斜:对企业新招录的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使农民工尽快上岗,成为合格的技术工人,实现稳定就业;对企业的在岗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迅速适应企业在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下生产技术和产品的转换,积蓄力量,储备人才,节约成本;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转移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一门技术,实现再就业。

  (二)推行定向和订单培训。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搭建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和培训学员的三方沟通机制,指导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式”培训,在培训教学中加大用人单位方面的介入,使培训内容和方式符合用人单位和培训学员的双重需求,提高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培训惠民惠企、多方受益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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