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室要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保持信息畅通。各部门通过传真、电话和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补书面报告。

  1、工作日工作时间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斌(厅办公室副主任) 0551-2871288 13955166293

  方东(厅办公室主任科员)0551-2871208 13966771808

  传真:0551-2654996

  2、法定节假日及工作日非工作时间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电话:

  厅政务值班室:0551-2871254 2871264(传真)

  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其他级别突发事件现场指挥机构也要设信息报告人员,具体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汇总、报告等工作。

  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追究制度。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畅通渠道, 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信息报告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及时、准确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凡因信息报告环节影响突发事件处置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 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制度建设。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全年政务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不允许以临时人员、聘用人员替代机关干部值班。加大投入,改善应急值守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交通工具等,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畅通。有条件的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专职从事应急值守工作。

  (三)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督查通报制度。我厅将对全省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值守制度建设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查,对应急值守制度不落实及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网络。为方便联系,加强沟通,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请于7月10日前将你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通过传真形式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编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通讯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