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抓好能源计量。深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认真落实供(用)能单位依法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规定;建立全市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对煤、油、水、电、气等主要能源及能耗计量数据进行科学采集、综合分析和有效应用;把准确的计量数据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能源能耗统计监测及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评价的依据,强化监管,重点加强能源计量、能耗标准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督促整改,有效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落实;强化能源计量技术服务,积极为企业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的检测和能效测试,进一步扩大能源计量示范单位,争创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全国先进。
(三)大力实施“关注民生、计量惠民”工程。深入开展以服务民生为主题的计量惠民系列活动,把提高乡村(社区)医疗服务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惠民工程,每年两次对全市村卫生院(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常用医用计量器具、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用血压计和集贸市场的电子计价秤、台案秤实行免费检定,确保全市关系国计民生的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抽查,严厉查处短秤缺量、计量作弊行为,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计量工作更加深入基层、方便群众、造福百姓。
(四)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者自律、行政部门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遵守诚信计量准则,自觉规范计量行为。加强检定(校准)机构的公信力建设,确保计量行为合法、规范,计量检测校准数据公正、准确。强化诚信计量监督,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情况公开、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不断拓宽社会参与诚信计量监督的渠道。加大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单位的宣传,在商业、服务业树立一批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典型,努力构建公平、诚信、和谐的计量环境。
(五)加快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加大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度,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扩展测量范围和服务领域;加大对市计量技术机构投入,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建立省级数控机床校准中心、省级浆纸计量中心以及面向中小企业的计量校准中心,满足我市中小企业计量校准需求,建立民用三表计量中心,满足民生计量、保障量值准确需要;加快实施人才计量培育工程,壮大我市计量人才队伍,组织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开发;强化对计量检定(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测校准行为,创建优秀计量实验室,力争用二年时间通过国家校准实验室认证,提高技术机构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基础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