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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政文〔2009〕95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单位,市直属机构:

  计量是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技术基础,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技术保障。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计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充分发挥计量工作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节能减排、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快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8〕41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不断夯实计量基础,建立和完善适应海峡西岸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计量技术支撑体系,大力提升计量技术保障能力,着力提高乡村(社区)医疗服务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提高服务民生的有效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到2012年底,全市大型企业及重点耗能企业基本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全市关系国计民生的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建立涵盖全市各行业的计量检测校准服务平台,计量技术机构通过国家校准实验室认可;建立1个省级计量检测中心;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0%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 加强企业计量工作。强化企业计量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加大投入,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过程合理配置合格的计量器具,提高计量检测能力。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管理方法,引导鼓励企业(特别是重点耗能企业)完善和建立省级以上计量检测体系工作,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增效、提升质量;逐步建立和实施对企业定量包装的自我承诺和合格评定制度,确保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逐年提升;企业依法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重点工程项目在用计量器具检测、溯源率达到95%以上,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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