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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市社区(4个):三元区城关街道芙蓉社区、三元区富兴堡街道东霞社区、梅列区列东街道圳尾社区、永安市燕东街道忠义社区;农村社区(5个):梅列区陈大镇瑞云社区、将乐县古镛镇百花社区、将乐县高塘镇高塘村、尤溪县西滨镇过溪村、尤溪县西滨镇下墩村。

  2.制定计划。在各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办指导和街道(乡镇)的领导下,试点社区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报市、县(市、区)老龄办、民政局备案。(8月上旬完成)

  (二)实施阶段

  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度、服务标准、服务人员守则等。针对本社区老年人最关注、最需要的养老服务问题,开展5项以上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7-10月份完成)

  (三)总结阶段

  试点社区要做好各类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和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情况阶段性的总结;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办要加强对试点社区工作的指导,认真总结本地试点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民政局、老龄办。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做好综合总结、评估工作,以迎接上级的考核验收。(11月底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三明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洪明德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办主任魏炽芬为常务副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邓永辉、市卫生局副局长吴光星、市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黄小平为副组长,成员由发改委、民政、财政、老龄、文化、卫生、劳动、规划、建设、体育、团市委、地税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各试点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责任。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落实;卫生部门负责社区(村)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发改委负责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入的资金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资格认定;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文化体育部门负责指导社区老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支持社区老年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团市委负责社区(村)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地税部门负责落实有关税收扶持政策;老龄工作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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