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宁政〔2009〕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西宁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环境保护与扩大内需、提高发展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污染减排,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协调配合、综合推进,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完成西宁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
5、《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调度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6、《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国家环保总局)
7、《西宁市“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8、《西宁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9、《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0、《西宁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11、《西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西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西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三)编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