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工作成效。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继续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本辖区今年重点查处事项,公开查处一批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对严重违法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予以挂牌督办,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定期公布查处情况。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督办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要由上一级政府挂牌督办。要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四)采取综合措施,严格环境执法。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挂牌督办问题逾期未整改解决的,追究督办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对基层政府拒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辖区,要实行区域限批。要严格落实绿色金融等环境经济政策,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经济制裁,努力转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要落实污染处理效果同企业收益挂钩的政策,各级环保、电力主管、物价、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实施电厂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果与脱硫电价挂钩,污水处理厂运营费与处理合格率挂钩的环境经济政策,确保整治到位。要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局的要求,在辖区内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中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

  (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监管,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要将环保专项行动列入各级各部门今年宣传工作的重点,制定专项行动宣传计划,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披露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和违法排污的重大问题,不断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定期公布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