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北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政办〔2009〕143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日
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九届纪委六次全会及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北海市第九届纪委六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2009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全面实施“五项民生工程”为重点,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北海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落实中央、自治区、北海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打造“安农工程”。
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北海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和完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部门内部审计机制,进一步创新、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方式、程序,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公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用以及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巩固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督促用好中央、自治区、北海市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建立健全涉农负担监管“五项制度”,完善涉农负担日常监管,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村务公开,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的问题实行行政问责;加强农民工培训经费监管,依法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