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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09年第二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方案的通知

  (二)审批部门责任。提前介入,加强服务,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审批材料的准备工作。项目审批申请材料受理后,要按照“五个非常”的要求,加快办理。由市直审批部门审批的,以最快速度办结;需报自治区审批的要在6月底前上报并派人跟踪衔接,争取尽快获得批复。
  (三)项目业主责任。加强与市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委托相关咨询机构、相关部门开展前期工作,及时依法缴纳各项费用,满足上报所需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二季度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项目主管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项目前期工作对全年项目开工建设和投资目标完成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项目前期工作作为二季度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对国家和自治区审批的项目,各审批部门主要领导为前期工作第一责任人,项目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二责任人;由市直审批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市项目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工作。要按照各审批环节工作目标任务认认真真抓好落实,按一个项目一个前期工作台帐细化管理,确保完成前期工作目标任务,促使项目早开工,多形成投资工作量。
  (二)继续抓好项目对接协调工作。创新项目对接方式,把对接协调作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审批部门定期安排“项目对接日”,组织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对接项目,并将对接情况报送市项目办,由市项目办汇总上报市政府。
  (三)实行联合审批。由市项目办牵头,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林业、环保、规划、水利等项目管理部门组成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组,对项目实行集中办公,并行办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四)加快招投标工作。由市建委和市监察局牵头,联合发展改革、财政、水利、交通等部门,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优化招标程序,实行项目招标预审,一次性告知,实现招标工作提前、交叉、同步开展,缩短招标时间。
  (五)转变作风优化服务。市项目审批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变等待服务为主动下基层指导,做好组织申报材料、办理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帮助项目业主尽快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减少项目申报前的工作时间。
  (六)加强督查检查。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月度督查检查,督查主要对象是各审批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没有完成二季度前期工作攻坚战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在全市通报批评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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