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铜陵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铜陵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2
铜陵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环保局职责
  (一)负责向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二)负责环保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根据专项行动的需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查处活动等;
  (四)指导县、区环保系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五)负责对环境违法问题的督查、处理和落实工作,负责督办重点案件;
  (六)负责将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
  二、市监察局工作职责
  (一)负责按照国家监察部和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国家环保总局第10号令)的具体要求,配合环保部门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和督查督办专项行动小组移送移交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
  (三)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的责任和有关责任人。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
  (一)严把项目审批关;
  (二)配合市环保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
  (三)负责水泥旋窑焚烧生活垃圾工程进度的督促管理。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处理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二)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企业。
  五、市工商局职责
  (一)负责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取缔。
  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