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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及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的决定

  撤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市房地产执法大队。
  市公安局城建派出所更名为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队,增加公安专项编制7名,市、区公安部门副职分别兼任市、区城管部门副职,各区执法大队安排1名公安人员任专职领导。
  增加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全额事业编制140名,增编后,各区城管人员编制为:铜官山区100名,郊区和狮子山区各50名,开发区20名。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重新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5名,副县级规格,领导职数1正2副,下设垃圾中转站管理所,正科级。
  撤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洁队。
  撤销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办公室。
  保留铜官山区、狮子山区环卫站,撤销郊区铜山环卫站,新组建郊区环卫站,均为区城管执法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铜官山区环卫站编制13名,狮子山区环卫站和郊区环卫站各为10名。
  保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站,编制10名。
  三、人员划转办法
  (一)城管执法支队一大队7人、直属中队2人、市局借调3人、规划大队5人划转到铜官山区执法大队;执法支队二大队4人、规划大队4人划转到狮子山区执法大队;执法支队三大队4人、铜都大道3人划转到郊区执法大队。37名四旁三包人员按属地划转到铜官山区执法大队。
  (二)环卫管理处清洁队(负责城市主干道清扫保洁)在编17人、退休56人和聘用的道路清扫保洁工428人,整建制划转铜官山区环卫站。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办公室在编10人和聘用协管人员17人,共计27人,按编制比例划转到各区城管部门管理,其中:铜官山区在编5人、聘用人员7人;狮子山区在编2人、聘用人员5人;郊区在编3人、聘用人员5人。市环卫劳动服务部整建制按属地划转到所在地铜官山区政府。
  (三)房地产执法大队(10人)划转到开发区执法大队。
  (四)市城管督察支队保留原市执法支队机关20人,另对男55岁、女50岁以上的6人保留,1名工伤的人员予以保留,编制在原执法支队、职务在市执法局的1名人员予以保留,1名在村挂职人员予以保留,退休3人予以保留。保留原聘用的150名协管员,其中120名作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指挥中心信息员,30名作为市督察支队监督员协管员。
  市环卫处保留在编35人。对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10人保留,另超编1人逐步消化。保留车队、中转办及其他辅助岗位聘用人员205人。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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