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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关于2009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二)时间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教育学习计划,在7-9月期间,相对集中5-7天的时间组织开展教育学习活动。

  三、教育对象、教育重点和教育形式

  教育对象是全市党员、非中共党员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要围绕教育主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一)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面向党员干部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增强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结合“机关服务年”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求真务实、狠抓落实,践行宗旨、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实际行动服务企业、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作风上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理论和实际相脱节、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政绩观不正确、个人主义严重、纪律观念淡薄等突出问题。以开展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为契机,树立一批作风优良、勤廉兼优、模范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导作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市纪委将印发有关作风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并对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各单位要采取专题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领导有关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讲话精神,以良好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登记备案制度,保证教育不留死角。

  (二)以规范岗位履职行为为出发点,面向公职人员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开展法纪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增强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规范公职人员的从政从业行为。结合岗位职责和纪律要求,规范公务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岗位履职行为,重点对新录用、重要岗位、管理重大工程项目的公职人员进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通过分析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订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市纪委将开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风险教育,拍摄制作有关典型案例警示片,组织市管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分析材料,深刻认识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市委主要领导将开展有关权力运行风险分析和防范方面的专题调研并作专题辅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的有效形式并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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