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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十二、各区县(自治县)所属交通(含港口、码头、铁路等)、水利水电、通讯、电力等行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管线工程、租地建设等建设活动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2. 农民工花名册

  3. 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4. 项目季度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 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投诉电话:
  地址:

  附件2: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           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工种

工作岗位

进场时间

劳动者签 名

离场时间

劳动者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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