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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开展农牧业机械化教育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牧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顺利实施
  为保证全区农牧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顺利实施,自治区农牧定厅成立农牧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农牧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机局,负责全区农牧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各盟市旗县农牧机管理部门要把开展农牧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农牧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盟市农牧机管理部门要把农牧业机械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农牧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工作内容和进度,落实责任,并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统筹安排解决培训费用。各盟市农牧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实施方案应于5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二)充分发挥各农牧机化学校、农牧机推广、鉴定、监理、投诉受理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培训主体作用,积极争取多方支持,探索对培训用机具进行补贴的方式和方法。
  (三)加强对农牧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工作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技能竞赛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向行业和社会宣传农牧业机械化教育培训的作用和成效,扩大影响力和认知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农牧业机械化教育培训的良好氛围。
  (四)定期总结,督促实施。各盟市农牧机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时了解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及农牧民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任务,帮助干部、技术人员及农牧民解决工作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对各旗县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自治区农牧业厅将对各盟市旗县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盟市农牧机管理部门要将培训具体进展情况和全年工作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及工作总结分别于每季度末和年底前报送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计划表

盟市及承担单位

管理干部

(人)

科研推广

(人)

监理人员

(人)

质量监督

投诉(人)

农机操作、维修、经营服务(人)

职业技能鉴定

呼伦贝尔盟

60

20

 

 

15000

 

兴安盟

30

20

 

 

4000

 

通辽市

50

30

 

 

9000

 

赤峰市

70

60

 

 

10000

 

锡林郭勒盟

30

30

 

 

5600

 

乌兰察布盟

50

60

 

 

18000

 

鄂尔多斯市

40

20

 

 

6000

 

巴彦淖尔盟

50

30

 

 

20000

 

乌海市

10

10

 

 

200

 

阿拉善盟

10

10

 

 

800

 

呼和浩特市

30

10

 

 

5000

 

包头市

20

20

 

 

3000

 

内蒙古农牧业厅

200

 

 

 

 

 

内蒙古农机推广站

 

100

 

 

 

1045

内蒙古农机鉴定站

 

 

 

100

 

 

内蒙古农机监理总站

 

 

2000

 

 

 

合计

650

420

2000

100

9660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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