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要求及内容
开展农牧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活动,是适应当前农村牧区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按照建设三支保障有力的农牧业机械化人才队伍,促进农牧业机械化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扎实有效的技术培训。
(一)开展全区性培训工作。自治区将结合重点工作和农牧机化重点项目,组织好全区性的购机补贴、保护性耕作、农机维修、安全监理、质量投诉等培训活动,培训2400人次,具体由自治区农牧机推广站、农牧机鉴定站和农牧机监理站承担。各盟市农牧机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的培训工作。
(二)农牧机管理人员培训。针对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的需要,深入开展对各级农机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对象以乡级以上农机管理人员为主,培训内容重点是国家惠农政策、农牧机化法律法规、购机补贴管理办法等内容。由盟市旗县农牧机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农牧机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农牧机科研、推广、监理、鉴定、投诉受理、教育培训等人员,培训内容是结合当前重点推广的农牧业生产技术和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试验鉴定技术、安全监理技术、投诉受理及质量调查等内容。由各级农牧机科研、推广、鉴定、监理、投诉受理、培训机构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四)农牧机作业服务人员培训。针对快速增长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对驾驶操作维修技能的迫切需求,加大农牧机驾驶、维修等作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对象为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和2009年购买新农牧机的农民,内容侧重农牧业机械驾驶、操作、维修、保养、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知识等内容,同时结合技术推广项目,培训重点推广的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由各级农牧机推广、农牧机校、农牧机企业和农牧机服务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实施。
(五)农牧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针对农牧机职业技能鉴定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需要,加大对农牧机实用技能人才的培训开发力度。培训对象为从事农牧机生产维修服务的农牧民工和技术员等,培训内容是实用农牧机驾驶、操作、维修、经营等知识和技术。由自治区农牧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和各盟市、旗县农牧机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三、创新培训形式
各盟市农牧机管理部门要立足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大胆探索农牧机培训新形式和新方法。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好国家面向农牧民的培训政策和农牧业机械化重点推广项目,创造培训机会,搞活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要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培训,在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下,采取事企联合、校企联动等方式,鼓励相关企业、农牧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等团体共同参与培训活动。要采取现场演示、送教进村、科技入户、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创新培训方法,做到培训方式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吸引更多的农民群众参加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