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及早统筹安排,加快实施进度。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09]57号)要求,奶站机械补贴资金预留至2009年7月15日,逾期未完成的,由农机部门安排用做其他机械补贴;关于加快挤奶机械补贴问题,自治区农牧业厅印发了专门通知。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统筹安排挤奶机械补贴和第一批补贴资金实施的收尾工作。一要加强农机与畜牧部门协调沟通,做好已落实奶站机械补贴情况核对与汇总工作,准确掌握转段补贴指标。二要及早做好其他机械补贴调查、登记等准备工作,确保转段后补贴工作顺利进行和全年补贴工作进度。三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批制度,转段后补贴指标不得擅自跨盟市及旗县(场)调整,对完成补贴确有困难的,由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及早以正式文件报请自治区农牧业厅。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报帐进度。目前,我区除挤奶机械外,其他机械中央专项补贴工作已全面完成,但补贴资金报帐结算进度极为缓慢,已提交自治区报帐结算资金仅占完成补贴资金的25.6%,严重影响购机补贴工作总体进度、实施成效和第二批中央专项补贴资金的申请。对此,各盟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加快落实。一要统筹安排报帐进度,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能快则快,集中7、8两个月时间,将已完成中央专项补贴资金全部审核结算到位。二要指导督促所属旗县(场)和所在地专项供货企业、直销生产企业规范报帐材料,加快报帐进度,并将审核报帐工作情况作为对旗县(场)和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三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补贴资金报帐审核工作。自治区将继续定期通报各盟市报帐审核工作进展情况,并与第二批中央专项资金安排挂钩。对工作跟不上要求,屡次督促仍不能积极配合结算报帐工作的企业,报自治区批准备案后,可暂停其受理新的专项供货业务。
五、减少公务考察,减轻企业负担。农机生产、经销企业是购机补贴政策落实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补贴产品供应的重要职责,特别是今年的供货任务十分繁重。工作中,各级农机管理服务部门要恰当摆布与企业的联系,既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工作,为农牧民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也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繁忙,不分散企业的生产精力,不增加企业的额外负担。在这方面,我区一直保持着较好的传统,今后要更加引起重视,建立纯粹的业务工作联系,不参杂使假,不接受企业宴请;原则不进行企业考察,必须考察的,由自治区统一组织,盟市旗县不搞跨地区、出区考察企业,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