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3、学校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学生信息进行复查。对经复查合格的学生,由旗县区招生办负责现场采集照片,并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读取学生二代身份证信息方可取得正式学籍。没有办理录取手续和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未报到的学生不予办理正式学籍注册手续。

  4、从2010年开始,逐步统一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生录取数据标准,学籍注册信息直接使用录取信息。学生入学后,由旗县区招生办为考生采集照片及二代身份证信息方可取得正式学籍。

  5、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应当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开学后3个月内完成。为保证数据安全,学生电子学籍注册数据在直接保存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服务器的同时,在自治区教育厅设立容灾数据备份中心,异地保存电子学籍数据。要加强数据信息的安全管理,所有修改的信息都要保留日志。

  6、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已注册学生学籍信息供学生本人和家长查询。学生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本人预留的密码进入网站查询学籍注册等信息。

  7、学生在校期间变更有关注册信息,属于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变更的,须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校比照考生档案严格审核修改,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8、学生在校期间产生的学籍信息,包括学籍异动、学业管理、成长记录、综合评价、奖惩等信息如需变更,须由学校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审核修改,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涉及跨盟市、省区变更,由自治区教育厅审核。

  三、加强管理,广泛宣传

  1、要加强对学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的组织管理,在各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工作。要购置联网电脑、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等必要的设备,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管理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

  2、要加强对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正着手研发“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目前处于调试阶段。该系统具有注册信息、学籍管理、统计查询、家长互动、与高考对接等多项功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有专人对该系统进行认真地学习、培训,确保所有专职人员熟悉有关政策并熟练掌握有关操作流程和操作办法。

  3、要加强对学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的宣传、指导。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实行学生电子学籍注册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地务必加强宣传,提醒入学学生提前办理二代身份证,确保每一个学生知晓电子学籍注册的有关政策;要加强对学生的培训和指导,督促每一个学生进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对本人的电子学籍注册信息进行查询确认。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