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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9〕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密切配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北京市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切实做好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
  根据庆典活动涉及区域、路线及城市规划布局,将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分为三类地区,并确定每类区域的整治目标,具体是:
  (一)一类地区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天安门广场、长安街沿线、国庆游园、群众游行、阅兵村等庆典活动涉及区域和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及其周边地区。工作目标: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查管理,实现无机动车和人力三轮车违法运营、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街头游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流浪乞讨、夜市排档违法经营(以下简称八类违法经营行为)。实施全天候保洁,无裸露垃圾、废弃物和白色污染,确保区域环境井然有序。
  (二)二类地区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整治范围: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和中心城其他主要道路及其周边区域,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等客运枢纽及其周边区域,主要商业场所,重要国家机关、外国驻华使馆及重要机构、重点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区域。工作目标:实行重点时段巡查管理,基本无八类违法经营行为。实施全天候保洁,基本无裸露垃圾、废弃物和白色污染,确保区域环境井然有序。
  (三)三类地区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整治范围:中心城其他道路街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和新城地区。工作目标:适时进行巡查管理,八类违法经营行为显著减少,加大保洁力度,及时清理裸露垃圾、废弃物和白色污染,确保环境秩序基本良好。
  二、工作任务
  (一)清理无照经营。完善并实施无照经营日常监管制度,做好重点区域和时段的防控工作。加强巡查,重点整治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公交场站、繁华路段、旅游景区等场所聚集的无照经营行为,清理无照游商;整治临街商户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消夏夜市大排档和露天烧烤专项治理。
  (二)全面整治非法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的具有合法资质企业采取警告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收集整理证据材料,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处理;加强巡查,及时清除,使非法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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