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等九部门关于大连市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9]13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事局、发展改革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房屋局、建委、规划局、审计局、环保局等9部门联合制定的《大连市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大连市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鼓励各类人才投身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我市新农村建设人才的临时性居住问题,确保完成“启动23个低收入乡镇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这一市政府2009年为市民办的实事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各项条件具备程度和人才吸纳规划,按照分期分批实施、细化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或改建的方式,利用2年时间,在北三市完成23个低收入乡镇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宿舍参照居住型公寓标准建设,要求生活设施较为齐全、服务功能较为完善、使用维护成本低廉,具备安全、卫生、方便、节能、环保等特点,适合中青年人才及专家临时性居住。
二、建设标准
每个宿舍容量60人,建筑面积控制在1200平方米(含公用面积)左右。按每平方米建设资金1500元计算,每个宿舍项目建设投资180万元,总投资额4140万元。
三、建设方案
根据23个乡镇的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方式,在22个新建人才周转性宿舍设计过程中,为节约成本、便于实施,由市制定出2至3套设计方案,供北三市选择。瓦房店市松树镇人才周转性宿舍改建方案,待专家对改建楼形成检测结果报告后制定。
四、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一)资金的筹集
23个低收入乡镇人才周转性宿舍的建设资金,按市、县(市)7:3的比例承担,即:由市财力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建设资金1050元标准补助,共需建设投资2898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当地县(市)级财政承担。当地县(市)级财政承担的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列入县市财政上解资金,并由市财政统一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