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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职招生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职招生工作的通知
(吉教职成字〔2009〕11号)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
  年初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我省2009年职业教育年度工作会议上招生指导性计划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中职招生进展比较顺利,截止目前,我省中职招生已达43000余人(不含技工学校)。当前是中职招生工作的关键阶段,为确保更好地完成中职招生任务,促进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中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
  搞好招生宣传是做好中职招生工作的有效途径。从7月份开始,我厅将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对中职进行全方位集中宣传,着重介绍省内中职学校基本状况、办学模式、专业设置、办学特色、办学成果、毕业生就业、资助政策等。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吸引广大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关注中职宣传活动,收听收看相关媒体,扩大中职招生影响面。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充分发挥本地宣传媒体的作用,为当地中职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宏观政策、就业形势、中职学生的资助政策和措施,积极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要学习长春市开展的“学子探校”活动,在搞好招生宣传上创新思路,在提高招生工作效率上动脑筋、想办法。
  二、要进一步拓宽中职招生渠道
  国家在很多政策性措施上为扩大中职招生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要深入领会政策,用好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优化办学模式,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促进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统筹区域、城乡职业教育,为广泛吸纳生源提供保障。二是扩大招生范围,面向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一线劳动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招生。长春市、四平市在扩大招生渠道上的思路和方法比较实用,效果明显,各地可加以学习借鉴。
  三、要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工作
  各地要按照招生指导性计划要求,做好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切实把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目标管理机制,把中职招生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对招生措施得力,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和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秩序,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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