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确定各等级对外公路系统布局方案,对外公路与城市骨干道路系统的衔接规划,确定对外道路的出入口位置,并测算其用地规模,确定长途客运枢纽站的布局及其用地范围。
5.4.2 确定铁路客货运场站布局及功能定位,控制铁路走廊及其与城市道路交叉的用地,规划组织铁路客货运枢纽的集散系统。
5.4.3 协调航空机场的规划,确定机场衔接系统规划。
5.4.4 确定黄河航运等级及航运设施规划。
5.5 道路系统规划
5.5.1 确定整体道路网格局及骨干道路布局,结合城市用地进行道路网优化并提出远景路网拓展构想。
5.5.2 提出道路交通组织方案。
5.5.3 提出道路红线、标准横断面形式建议,提出道路网规划控制指标,确定交叉口类型与用地规模,对城市关键界面和主通道进行规划控制。确定重要桥梁、立体交叉位置。
5.6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含轨道)
5.6.1 确定公交运输方式及系统构成,提出整体发展框架和策略,明确各系统的功能定位与规划目标。
5.6.2 研究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快速公交系统服务系统,提出客运走廊通道的规划及用地控制建议,确定地铁、轻轨线路。
5.6.3 确定常规公交的功能层次和运输组织模式,提出发展目标和规划指标,对其骨干系统进行布局并提出控制建议。
5.6.4 确定公交枢纽的等级及功能,提出重要枢纽的布局及用地规模。
5.6.5 确定公共客运交通、公交线路线网、站场分布。
5.6.6 其他客运系统规划(包括步行、自行车及出租汽车发展规划)。
5.7 停车系统规划
5.7.1 预测停车需求
5.7.2 确定停车发展政策及分区停车供应策略。
5.7.3 确定公共社会停车场布局与规模。
5.7.4 提出配建停车指标调整方向与建议。
5.8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系统规划
5.8.1 明确城市步行系统的功能定位,针对城市不同区域和不同用地性质提出相应步行系统的规划标准,确定城市步行系统网络规划方案。
5.8.2 研究城市自行车系统未来的发展趋势,明确城市自行车系统的功能定位,提出城市自行车系统的规划标准,确定城市自行车系网络规划方案。
5.9 物流及货运集散规划
5.9.1 组织区域内外多方式、一体化物流集疏运通道。
5.9.2 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物流中心。
5.9.3 进行主要物流园区的货运集散道路规划。
5.10 近期建设规划及城市交通政策和措施建议
5.10.1 依据城市发展目标,确定各分期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策略。
5.10.2 确定城市交通系统近期建设项目规划。
5.10.3 提出缓解中心区和重要节点交通矛盾的策略。
四、组织框架与运作机制
(一)组织框架
成立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1.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修编的领导工作,对规划修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市长担任,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相关部门组成。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报批、宣传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局局长担任,同时抽调部分技术人员充实修编办公室力量。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每3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由组长临时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