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山西省省直国家行政机关
及垂直管理系统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09]31号)
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
现将《2009年山西省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2009年山西省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
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国家行政机关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和公务员录用面试的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面试是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环节,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以要素测评为主、要点测评为辅,选拔高素质、专业化、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务员,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面试的内容、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自我情绪控制等。
(二)面试程序
面试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面试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编制面试试题;
3、成立面试考官小组;
4、培训面试考官;
5、实施面试;
6、公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的组织
面试在2009年山西省国家行政机关招考公务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各招考部门配合。
(一)面试考官及面试考官小组
具体面试工作由面试考官小组组织进行。每考场设一个面试考官小组,组织本考场的面试。
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面试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由领导组办公室选定;考官6名,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选派2名,招考部门选派2名(如招考部门只有一组面试考官时,通过差额抽签确定),专家2名。面试考官一般应从事人事管理、相关业务管理或人才测评等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公道正派、心理健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其中,主考官一般从符合上述条件的厅级领导中选定。专家考官可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或有关部门选定。所有面试考官在面试前一天确定,并统一集中实行封闭管理,同时对考官进行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