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6、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7、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9、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10、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重点监控情况。
三、治理重点
以防范各类坍塌、高处坠落、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三)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四)施工现场洞口与临边防护,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情况;
(五)深度超过2m的基坑、管道沟槽的支护情况。
依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四、活动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5日前)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要研究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二、排查治理阶段(5月15日至10月底)
各施工企业要全面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开展以预防起重机械、高处坠落、坍塌等施工现场多发性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排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要大力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整治行动,真正遏制“三违”行为;要围绕落实“三项制度”下功夫,用制度规范施工秩序,用制度纠正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纠正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行为;要注重抓好日常安全意识教育,采取集中教育、岗前提醒、工作讲评等灵活的方法,并注意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启发警示员工自觉遵章守纪;要广泛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动员工主动查纠身边的不安全行为、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消除不安全诱因;要坚持分级责任制,狠抓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建国六十周年庆祝活动,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