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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科学技术普及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普及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石科〔2009〕76号)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落实《加强石家庄市科普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市科普工作能力,推动县级科普中心建设,全方位深入开展科普服务活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科技局研究决定建立石家庄市科学技术普及中心(以下简称“石家庄市科普中心”)。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公益性原则,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为促进公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石家庄做出新贡献。

  二、石家庄市科普中心的组建形式

  石家庄市科普中心以石家庄市科技干部教育学院为依托,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方式,在主管局长直接领导和政法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设中心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下设两个机构,即综合处和业务处。

  三、石家庄市科普中心工作职责

  石家庄市科普中心是市科技局领导下的专职从事科普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从事科普政策、科普(技)咨询、科技下乡、科普宣传以及科普示范项目的推动等工作。

  石家庄市科普中心的主要职责:

  1、协助市科技局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共同推动科普工作,搭建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平台,为广大公众参与科普活动创造条件。

  2、协助市科技局组织召开全市科普联席会。

  3、负责“石家庄市科普巡回宣讲服务团”日常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科普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科普宣传公益活动。根据基层群众对科普知识的需求,制订宣讲和服务计划,开展“订单式”科普宣讲及科普咨询服务活动,提高科普宣讲和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充实更新完善“专家库”,为专家及专家志愿者搭建服务平台。

  4、组织承办好每年一度的科技活动周大型群众性科普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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