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编办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皖办发〔2009〕17号)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大学:
《省编办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7月9日
省编办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号)精神,现就深化我省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条块关系,创新体制机制,构建服务载体,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成果,为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今明两年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是:切实巩固改革成果,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乡镇服务科学发展能力,改善乡镇公共服务,确保2010年全面完成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任务。
二、把握重点,加快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乡镇政府要不断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调整管理方式,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要贯彻落实好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重点要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等四个方面的基本职能。要牢固树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不断完善乡镇治理机制和社会管理体系。要探索实行县级对乡镇的差别化管理,分类确定乡镇政府的职责定位。各扩权强镇试点镇要以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为重点,努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关镇要以城乡一体化为重点,注重做好小城市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产业、技术、资金、人才等支撑;以农业为主的乡镇,要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建立健全“三农”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