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刻领会施行“一专三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在全市农村施行“一专三员”制度,是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一项创新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不懈努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食品市场消费环境明显好转。但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管网络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食品安全监管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通过建立和完善“一专三员”制度这个平台,必将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发挥基层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有力、范围更加广泛,从而有力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准确把握施行“一专三员”制度的指导原则
施行“一专三员”制度,要紧紧围绕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完善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网络、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这个根本目的,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一是政府统一领导。全市农村食品市场“一专三员”制度建设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区政府全面负责本县区“一专三员”制度的设立、运行等相关工作,各乡镇按照县区政府的统一规划,切实抓好“一专三员”的人员确定和任务落实。
二是工商部门全力投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全力推进“一专三员”建设,积极协助县区政府搞好规划,帮助乡镇政府抓好组织实施。当前,要对新确定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迅速展开工作。对设立并投入运行的“一专三员”,要帮助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水平。
三是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市各个乡镇和村组织要充分发挥紧密联系群众的优势,广泛宣传“一专三员”的积极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支持“一专三员”工作。各级工商部门特别是农村乡镇工商所,要大力引导农村各类经济组织、食品经营者积极配合和支持“一专三员”开展工作,不断夯实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