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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获奖单位的通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获奖单位的通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2008年,全市金融机构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金融工作方针和宏观调控政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按照《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分细则》(淮府办秘〔2009〕19号)规定,市政府对2008年全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考核评比。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金融机构予以表彰奖励:授予工商银行淮南分行、淮南通商农村合作银行和徽商银行淮南分行“最佳贡献奖”,分别奖励各获奖单位时任主要领导15000元,其他领导每人10000元;授予潘集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业发展银行淮南市分行、建设银行淮南市分行、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淮南办事处“突出贡献奖”,分别奖励各获奖单位时任主要领导10000元,其他领导每人6000元;授予农业银行淮南分行、交通银行淮南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淮南市分行和中国银行淮南分行“优质服务奖”,分别奖励各获奖单位时任主要领导6000元,其他领导每人5000元;授予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和淮南银监分局“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分别奖励各获奖单位时任主要领导10000元,其他领导每人6000元。各获奖单位职工奖励一个半月工资。获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支付,获奖单位职工奖励资金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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