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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兰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兰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和《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通知》(甘劳社发[2009]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创业市场环境,搭建全民创业平台,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扶持更多劳动者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的创建工作,力争到2010年,全市私营企业数量年增长10%,个体工商户数量年增长15%;全市创业贷款总额达到4.6 亿元,直接扶持1.5万人创业、带动5万人实现就业;创建各类创业企业孵化基地30个,创业培训6000人,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农民工4万人,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返乡创业增长一倍以上;创业环境满意度、创业活力、创业效率等指标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市、县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推动本地的创建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建立创建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建工作。
  (二)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09〕27号),进一步明确规范行政管理、加大财政支持、放宽市场准入、完善政策支持、加大金融支持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形成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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