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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新材料产业振兴实施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加大财政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财政投入重点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机制,大力发展种子资金、孵化资金等支持技术成果孵化的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及股权质押融资,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发展私募基金、中小企业互助担保、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推动高新园区内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权转让系统。
  (三)推动重大工程和装备制造业构(配)件应用的本省配套
  充分发挥长株潭城际轻轨、城市地铁、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工程机械、汽车、轨道交通、风电装备等装备制造业对新材料产业的带动作用。支持施工企业采购本省新材料产品投标承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立新材料企业与装备制造企业之间的沟通对接机制,支持新材料企业与装备制造企业之间相互参股或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装备制造企业采用本省新材料产品进行配套的,给予试验风险补贴、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持。
  (四)组建湖南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组建湖南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产业协作;通过协会协同商会和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反补贴、反倾销诉讼,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通过协会及时反映行业问题和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和信息服务等。组建湖南省新材料领域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新材料产业战略研究,发挥专家在把握技术发展方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开展技术研发、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新材料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实施“人才、标准和专利”战略
  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省人才管理部门组织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骨干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或者补贴。出台支持和保护优秀企业家、科技领军人才、复合型人才的政策,创建优秀企业家和领军人才团队。实施新材料技术标准化计划。由湖南省新材料产业协会牵头,组织新材料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新材料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的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争取形成国家标准,占领新材料产业的制高点。实施专利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由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推动优势产品和优势产业的专利防御布局,加大对新材料企业专利申报、维护和权益保护的支持力度,对新材料企业和个人申报发明专利和国际专利的,给予申报费和维护费的补助。

  附件:
  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安排

牵头部门

主要参加部门

实成时间

1

落实和完善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政策

省发改委

省经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局、省国税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等

2009年12月

2

完善新材料产业投资融资保障体系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省经委、省科技厅、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等

2009年11月

3

推动重大工程和装备制造业构(配)件应用的本省配套

省经委

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

2009年11月

4

组建新材料产业协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省发改委、省民政厅

省经委、省科技厅等

2009年10月

5

实施 “人才、标准和专利”战略

省人事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质监局

发改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

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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