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物流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物流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将物流统计纳入省统计局常规统计序列,建立科学的物流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认真贯彻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
(六)推进物流业对外开放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物流技术和管理经验,吸引国际知名物流企业到省内落户;鼓励支持省内物流企业到省外、国外拓展业务;进一步完善陆运口岸功能,实现与海港、边境口岸的直通,提高对外开放程度。
(七)加快物流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大力推进现代物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物流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引进优秀物流人才。
附件:
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专项工作
| 牵头部门
| 主要参加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改革物流管理体制
| 省发改委
省经委
| 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地税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机场管理集团
| 2010年12月
|
2
| 改善物流经营环境
| 省发改委
省经委
| 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等
| 2009-2011年
|
3
| 完善物流法规政策体系
| 省发改委
省经委
|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科技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
| 2009-2011年
|
4
| 加大投入力度
| 省发改委
省经委
| 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等
| 2009-2011年
|
5
| 完善物流统计制度
| 省统计局
| 省发改委、省经委等
| 2009-2011年
|
6
| 推进物流对外开放合作
| 省商务厅
| 省政府口岸办、长沙海关等
| 2009-2011年
|
7
| 加快物流人才培养
| 省教育厅
| 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等
| 2009-20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