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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物流业振兴实施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五)完善物流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物流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将物流统计纳入省统计局常规统计序列,建立科学的物流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认真贯彻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
  (六)推进物流业对外开放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物流技术和管理经验,吸引国际知名物流企业到省内落户;鼓励支持省内物流企业到省外、国外拓展业务;进一步完善陆运口岸功能,实现与海港、边境口岸的直通,提高对外开放程度。
  (七)加快物流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大力推进现代物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物流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引进优秀物流人才。

  附件:
  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专项工作

牵头部门

主要参加部门

完成时间

1

改革物流管理体制

省发改委

省经委

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地税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机场管理集团

2010年12月

2

改善物流经营环境

省发改委

省经委

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等

2009-2011年

3

完善物流法规政策体系

省发改委

省经委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科技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

2009-2011年

4

加大投入力度

省发改委

省经委

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等

2009-2011年

5

完善物流统计制度

省统计局

省发改委、省经委等

2009-2011年

6

推进物流对外开放合作

省商务厅

省政府口岸办、长沙海关等

2009-2011年

7

加快物流人才培养

省教育厅

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等

2009-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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