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出台《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整体规划》,探索建立岳阳、益阳、郴州、永州等重点承接地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联动机制,争取将长株潭城市群列为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积极争取长沙、岳阳出口加工区尽快获得国家批准。推动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建立重点产品和行业应对贸易摩擦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省商务厅牵头)。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推广“江海联运”、“铁海联运”、“陆空联运”,推行通关单联网联查,建立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口岸合作协调机制(省政府口岸办牵头)。完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促进形成服务外包产业集群(省商务厅牵头)。建立湘台产业合作机制,出台吸引台商投资和扶持台资企业的政策措施,推动湘台技术、投资、产业和贸易合作(省商务厅、省台办负责)。
14、推进科技体制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省校科技合作和区域科技合作,建立一批优势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探索建立产学研联合开发、利益分享新机制。加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技术创新体系。推进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公益类科研院所分配制度改革。制定创新型试点企业评价体系,推进创新型企业试点。推进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建设,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柜台交易试点,促进技术产权优化配置(省科技厅牵头)。
五、围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改革
15、推进城乡发展体制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意见》,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制定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建立财政奖补与农村公益事业投资投劳相结合的补偿机制(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负责)。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农办牵头)。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省财政厅牵头)。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在城市落户,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省公安厅牵头)。在巩固46个试点县市改革成果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省农村综合改革办牵头)。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村组干部,建立村级运转保障制度(省编办牵头)。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完成化解乡村债务阶段性任务(省农办牵头)。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森林资源流转、林业行政管理体制、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林业投融资体制、森林采伐管理和森林保险等相关配套改革(省林业厅牵头)。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基本制度,加强权证管理,建立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土地流转中介等各类中介服务组织,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省农办、省乡镇企业局负责)。继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农技推广体系、兽医管理体制、水管体制等改革(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负责)。启动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提高农村地区住宅安全(省建设厅牵头)。
16、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制定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等四大体系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和保障水平(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负责)。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省劳动保障厅牵头)。实施《关于建立教育强省经费投入保障监督机制的意见》,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健全教育投入和监管机制。研究制定《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促进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支持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的调整,逐步建立公办高中的基本办学标准,严格控制豪华办学。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积极研究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费的具体方案(省教育厅牵头)。完成湖南出版集团上市。深化省直文艺集团改革,完成湖南演艺集团挂牌运行。启动省广电系统管办分离、制播分离改革,完成潇湘电影集团转企改制。继续推动长沙、张家界、岳阳、常德四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促进农村文化发展,构建以县乡为基础、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省委宣传部牵头)。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联动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将进城务工的农民全部纳入医疗和工伤保险范围。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省劳动保障厅牵头)。加强廉租房、经适房建设与管理,提高住房保障能力(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推进交通管理体制改革。调整交通管理体制,明确省市县各级事权,强化市县责任;完善交通筹资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科学使用燃油税资金,构建多主体参与的交通筹资平台,确保税费改革后交通建设不受影响,交通投入水平不下降;推进交通部门企事业单位改革,把适合市场承担的职能从政府部门剥离出去,实现设计监理企业化、工程建设市场化、施工养护社会化(省交通厅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