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培育旅游市场主体的意见
(湘政发[2009]29号 HNPR— 2009— 00034)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现就旅游项目建设和培育旅游市场主体提出以下意见:
1、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产业大省跨越的战略目标,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两型社会”建设,以旅游资源和骨干企业为依托,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选择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通过5— 10年努力,培育一批实力强、影响大的骨干旅游企业,使我省旅游产业素质明显提升,竞争力显著增强,为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2、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在加大政府引导资金投入的同时,大力引进旅游战略投资者;坚持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并重,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突出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坚持区域特色和区域协作相统一,既要立足本地资源特色和发展实际,找准定位,因地制宜,又要加强区域合作,形成合力。
3、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由省旅游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市州编制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规划,明确旅游重点项目的范围、入选原则和条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组织协调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必须是旅游资源品位具有明显比较优势、对周边资源具有整合功能、对旅游线路建设具有支撑作用、对旅游产品结构调整和开发具有推动作用、对区域旅游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历史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方面的特色精品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要按照“经营一批,建设一批,招商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旅游重点项目库,滚动开发,动态管理。
4、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要把旅游重点项目纳入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对旅游项目立项、建设投资予以倾斜。全省重点抓好“251”旅游工程项目建设,即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重点支持建设20个省级旅游重点项目,50个市级旅游重点项目,100个县级旅游重点项目,力争通过3— 5年的努力,建成一批成规模、上水平、效益好的旅游精品项目。突出抓好长沙靖港—灰汤特色旅游、水府庙旅游、“毛泽东成长之路”红色旅游、岳阳南湖度假旅游、常德柳叶湖度假旅游、衡阳福海度假旅游、益阳梓山湖—会龙文化休闲旅游、郴州宝山—银都工矿旅游、湘西王村(芙蓉镇)文化生态旅游、邵阳崀山—南山等项目,大力发展乡村游、工业游、都市游、红色游、水利游、商务会展游等专项产品,形成适应不同层次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体系,推进观光旅游向复合型旅游的转变。突出抓好衡阳南岳、张家界武陵源、凤凰古城等景区提质升级项目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增加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将其打造成国际化、具有强大竞争力的旅游精品。突出抓好株洲炎陵神农文化生态旅游区、娄底曾国藩—紫鹊界梯田—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怀化洪江古商城—黔阳古城—芷江国际和平城、永州九嶷山舜帝陵等开发项目,深度挖掘湖湘文化内涵,实现文化与旅游的有机结合,提高旅游的文化品位。充分发挥我省文化、电视传媒的优势,调动文化专业队伍、民间艺人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中介机构等方面的积极性,策划一批文化旅游项目,培育我省文化旅游的知名品牌。突出抓好省旅游服务中心、张家界旅游核心服务区(中心城区)等重点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旅游产业配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