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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委等部门湖南省建立和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约束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委等部门湖南省建立和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约束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9]3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经委、省环保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制订的《湖南省建立和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约束机制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湖南省建立和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约束机制工作方案
(省经委、省环保局、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通知》(湘学组发[2008]5号)精神,现就建立和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约束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依据,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路径,探索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新机制,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全省经济发展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生产效率高、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现生产方式从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线性经济向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循环经济转变;实现消费方式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盲目消费向适度消费的绿色消费转变;实现全省资源供给与资源消耗总量的动态平衡;实现环保路径从末端治理向清洁生产转变;实现思想观念从片面强化改造自然的盲目发展观向尊重自然、利用自然的可持续发展观转变;引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逐步成为全省人民自觉的行为准则和生存方式,将我省逐步建设成为资源利用效率居国内领先水平,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同步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工作重点
  1、推进节能机制创新
  (1)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制度,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制度。
  (2)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全省产业调整指导目录,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标准体系,加强高耗能产品的生产许可把关,出台落后产能退出奖励办法,逐步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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