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力度。根据国家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目标,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湖南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将移动电子商务列入信息产业发展重点扶持范围,省财政每年从省信息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扶持和引导移动电子商务重点领域应用、关键共性技术和应用软件的研发及产业化、移动电子商务相关标准的制定、信息服务业统计建设等。建立健全适应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责任保险等机制。
(二)落实移动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国家已出台的扶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业、软件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移动电子商务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三)放宽移动电子商务行业准入。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参与移动电子商务产业,推动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的发展完善。凡新办移动电子商务企业,注册资本按法定最低注册标准执行。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设置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四)加强对移动电子商务企业的用地支持。简化移动电子商务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移动电子商务项目建设用地,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优先安排用地计划。
(五)拓宽移动电子商务投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移动电子商务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拓宽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筹资渠道。鼓励移动电子商务企业以标准、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和重组。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移动电子商务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加快开发适应移动电子商务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
(六)增强全社会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增强企业和百姓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意识、应用能力和信息安全意识,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积极采用移动电子商务方式交易和支付。
(七)大力培养移动电子商务人才。积极构建新型的移动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省属高等院校要加强移动电子商务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培养移动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和应用人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从事移动电子商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更新相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移动电子商务人才交流工作,把移动电子商务人才纳入省重点引进的人才目录,引进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移动电子商务人才。
(八)建立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对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根据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