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包头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的通知
(包卫发〔2009〕151号)
各旗县(高新)区卫生局,包头医学院附属医院,各大厂矿企业医院,解放军二九一医院,局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指导全市有序开展甲型H1N1流感医疗防控工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和自治区防控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包头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和《包头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包头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
2、包头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二○○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1
包头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认真做好监测防范和应对应急的准备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制定的预防控制技术指南,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包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控制本市内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
3、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法规范、积极应对;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联防联控,科学处置;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二、无甲型H1N1流感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