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六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元的目标要求,尽快改变已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落后面貌,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根据自治区九届党委常委会第16次会议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2009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并列为2009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
全区现有水库4450多座,其中已建大中型水库241座,小型水库4200多座。现有水库移民及涉及人口553.4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1%,占全区农村人口的18%,分布在全区14个市105个县(市、区、管理区)。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和历史、自然等客观因素影响,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比较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覆盖率较低,特别是道路、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落后。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仅能有效地改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而且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移民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长治久安,加快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步伐。
(一)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
我区水库移民人口众多,由于各方面原因,多年来缺乏应有的投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条件差,移民遗留问题突出,水库移民生活普遍贫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已经成为我区较大的一个贫困区域,水库移民已经成为我区较大的贫困群体、弱势群体。当前,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从关注民生的高度出发,积极筹集资金,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并把它列为2009年为民办实事之一,将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及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让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