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自治区推进实施龙滩水电站375米至400米建设方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龙滩水电站375米至400米建设方案的实施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推进实施龙滩水电站375米至400米建设方案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
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
蒋家柏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檀庆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 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曹国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唐标文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梁 毅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杨 焱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钟 兵 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韦纯良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吴秀永 自治区水库移民管理局局长
谢泽宇 百色市市长
谢志刚 河池市市长
戴 波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学智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高旭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调解决推进龙滩水电站375米至400米建设方案实施的有关问题。
(二)负责向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有关部门汇报实施龙滩水电站375米至400米建设方案的有关情况,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
(三)负责与贵州省就龙滩水电站375米至400米建设方案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通过沟通交流,力争今年年底前两省区对375米至400米建设方案形成一致意见,同意业主开展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