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桂政发〔2009〕4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9年广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十日
2009年广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若干意见
2009年,是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必须毫不动摇地继续深化改革开放,通过深化改革提振市场信心,破解发展难题,赢得发展机遇,为我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动力和提供体制保障。根据《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26号)和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化改革的部署,结合我区当前改革发展实际,现提出2009年我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把应对金融危机作为深化改革的契机,将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紧密结合,抓住时机消除制约当前发展的突出矛盾和影响长远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将加强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将整体部署与局部试点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改革的新局面;将应对挑战与把握机遇结合起来,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发展良好势头,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力求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自治区确定的综合配套及专项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制约我区产业发展的体制瓶颈得到有效缓解;改革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改革合力进一步增强。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