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仔猪价格与农贸市场的白条肉价格之比约为0.8:1。仔猪价格是指农业部门监测的全省平均仔猪价格,白条肉价格是指商务部门监测的全省流通环节(农贸市场)的白条肉平均价格。
三、调控目标
加强对生猪等畜禽产品价格监测,采取综合调控措施,促使猪粮比价、仔猪价格、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等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我省主要目标是猪粮比价不低于 5.5∶1;辅助目标是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 0.6∶1;生猪存栏不低于 435万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62万头。
四、预警区域
当猪粮比价高于 9∶1 时,按照《
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规定,适时投放政府生猪储备,必要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发放临时补贴。
当猪粮比价低于9∶1时,划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一)绿色区域(价格正常),猪粮比价在 9∶1-6∶1 之间;
(二)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下跌),猪粮比价在 6∶1-5.5∶1 之间;
(三)黄色区域(价格中度下跌),猪粮比价在5.5∶1-5∶1之间;
(四)红色区域(价格重度下跌),猪粮比价低于 5∶1;
(五)生猪价格异常下跌的其他情况。
五、响应机制
加强监测和统计报告工作,根据猪粮比价的变动情况,分别或同时启动发布预警信息、增加储备、调整政府补贴、进出口调节等措施。
(一)正常情况
当猪粮比价处于 9∶1-6∶1 之间(绿色区域)时,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各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信息。正常生猪储备规模主要用于满足应急和救灾的需要。
(二)三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 6∶1 时,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及其他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
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6∶1-5.5∶1之间(蓝色区域)时,根据市场情况增加必要的地方活体储备。具体增加规模经有关部门测算,会商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二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 5.5∶1 时,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可通过财政贴息的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