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9年4月29日 琼发改价格[2009]617号)
各市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为了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发改价格[2009]198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海南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海南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
在坚持实施现行扶持生猪生产发展政策的基础上,为建立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精神,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在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调控,调节市场供求,引导市场预期,缓解生猪生产和价格的周期性波动。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生猪市场调控管理体系,强化“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进一步细化“菜篮子”工作的各项具体职责。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辖区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努力形成职责明确、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综合调控的工作格局。
二、预警指标
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猪粮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猪粮比价=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其中,生猪出场价格是指省物价局监测统计的全省平均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是指全国主要批发市场二等玉米平均批发价格。根据生猪生产成本构成历史资料测算,目前全国生猪生产达到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6:1。我省参照国家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