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9]156号 2009年6月1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地震局拟定的《全区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是有效减轻地震造成的各种损失的重要前提,也是抗震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全区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3日全区地震活断层避让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区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自治区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锐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 军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思源 自治区地震局局长
成 员:马贵仁 自治区地震局副局长
张苏安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郑德金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王风刚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戴永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王耀东 自治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自治区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地震局,马贵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协调全区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督促尽快设立标识牌,指导群众避开活动断层建房,逐步将地震断裂带上的居民搬迁出来。
二、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我区活动断层勘查清晰程度的实际情况,实地勘查活动断层位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在断层通过的村庄设置标识牌,先依次完成全新世和晚更新世活动断层实地勘查和设置标识牌工作,再进行隐伏断层的探测和设置标识牌工作;先在中卫市试点,再按固原市、吴忠市、石嘴山市、银川市的顺序依次展开。
(一)南部山区活动断层避让工作进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