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场所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中央、省属在兰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甲型H1N1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人员相关信息,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场所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戈银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俊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主任
薛开华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谢 鹏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谢 伟 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兰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应德 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万国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维民 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 胜 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 刚 市旅游局局长
韦 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付晓利 城关区政府副区长
魏丽红 七里河区政府副区长
曹纯科 西固区政府副区长
王 波 安宁区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