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兰州百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9月底)。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措施,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标和内容。各有关县区制定并上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和办法。
  (二)指导自查阶段(10月1日-10月底)。有关县区要组织召开百合种植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座谈会及培训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种生产档案和投入品使用记录等,进一步完善追溯制度,确保建档率达到90%以上。对辖区内百合生产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清理整顿百合加工生产企业主体资格达到90%。进一步规范百合产品包装,以百合协会成员单位为重点和突破口,推进“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管理,力争统一包装使用率达到80%以上。对百合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主体严格执行百合产品质量标准,确保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90%以上。
  (三)治理整顿阶段(11月1日-11月底)。打击兰州百合无证经营,产品包装不规范和质量等级分级不清,百合干加工硫磺熏硫超标等行为,规范种植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完善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依据,查处违法案件,规范百合生产和经营行为。百合生产企业主体资格、生产档案、统一包装、标准化生产比例均达到100%。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全面总结2009年兰州百合专项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兰州百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农牧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和相关县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各有关县区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兰州百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相应的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加强力量,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市级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深入一线,加强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县区要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措施,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三)加大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县区农牧部门要与当地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制定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的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四)落实责任,推进规范建设。积极推进兰州百合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稳定、有效的监管机制。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以县区为主,在专项治理整顿期间,由县区农牧部门负责牵头,统一协调有关部门行动。二是推行责任制度。县区农牧部门要把百合加工销售企业纳入质量监管工作范畴,明确职权、职责、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三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具体履行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建立监管工作记录,如实记录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