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继续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贸局、市经委、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南京检验检疫局、市公安局。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继续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

  --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制度。重点加强对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销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为,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为生产优质农畜产品提供安全保障。

  --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猪肉中“瘦肉精”、原蜜中“抗生素”等药物残留监督检查检测力度,打击蔬菜生产、禽畜养殖、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把基地建设与农产品认证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

  (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加强对无证企业整治。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把发证审查关,加强证后监管,健全食品企业档案,大力推进和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制度。

  --不断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35号)的要求,加大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力度,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加强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