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筹备工作分工
筹备工作在制博会组委会领导下,由市政府负责承办。市政府负责制博会具体承办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博会筹备办负责展会的整体策划、制定方案;负责国内部分省会城市、装备制造业发达城市和省内其他城市代表团的邀请工作;负责对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制定开、闭幕新闻发布会、招待酒会、开幕式及参展展品评奖活动暨颁奖仪式等活动的方案制定、策划、组织和实施;负责协调做好宣传工作;负责起草市领导主持用语;负责经费预算和活动经费的管理。
2.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市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编排市领导活动日程安排;审核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的主持用语及致辞;负责邀请国家领导的相关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经费审核及拨付工作。
4.市外经贸局负责承办2009国际跨国公司采购商大会;组织外商驻沈机构参加招待酒会和开幕式;协调组织各地区和有关单位在制博会期间开展经贸活动。
5.制博会筹备办和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承办2009年国际汽车技术年会。
6.沈阳供电公司做好展会期间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7.市经委负责制博会参展展品评奖活动的相关工作,负责展会期间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8.市外办(口岸办)负责外国驻沈领馆总领事及国外媒体参加制博会活动的邀请和接待工作;负责市领导会见宴请国外重要嘉宾的安排工作;编排市领导外事活动日程;协调口岸单位做好展会期间来宾、参展商及参展展品的通关和报验工作。
9.市贸促会负责国际商、协会代表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10.市台办负责重要台商代表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11.市接待办负责国内部分重要城市代表团的接待工作;拟定出席招待酒会及其他主要活动的嘉宾名单和排序;安排重要嘉宾的市领导会见宴请工作;编排市领导活动日程。
12.市委外宣办负责宣传工作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组织记者参加招待酒会、开幕式和开、闭幕新闻发布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展会期间在展馆内设置沈阳电台直播间;协调主要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13.市卫生局负责展会现场餐饮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饮水、供餐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卫生安全。
14.市公安局负责展会期间主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和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