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中开展“温情暖人心、救助促和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9〕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在全市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中开展“温情暖人心、救助促和谐”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关于在全市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中开展“温情暖人心、救助促和谐”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改善民生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中开展“温情暖人心、救助促和谐”活动。
一、重要意义
在全市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中开展“温情暖人心、救助促和谐”活动,有助于解决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在生活、就医、就业和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这些特殊家庭的基本生活,对促进服刑教养人员的思想改造,帮助他们尽快回归社会,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信息调查(6月底至7月底)
为增强救助活动的针对性,将对全市服刑教养人员的家庭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准确掌握这些家庭的基本信息。
1.调查方式。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统一负责,组织由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司法局提供的其所辖监狱和劳教所中具有长春户籍的服刑教养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住址、生活状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对市司法局提供名单之外的、或异地关押的长春户籍服刑教养人员,要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及派出所的包片民警、社区主任、低保专干、司法调解员等基层工作力量,逐户走访调查,摸清实情。
2.调查内容。调查服刑教养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其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生活状况,对困难家庭要摸清困难原因、各级政府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社会帮扶情况及该家庭对政府的其他要求等等。
3.调查要求。在调查中必须做到入户调查,一户不漏,以户为单位登记造册。对我市服刑教养人员、异地关押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要做到了解一户、走访一户、登记一户,详细了解和掌握每个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