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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网站管理整合网站资源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网站管理整合网站资源的通知
(长政办函[2009]1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网站管理整合网站资源的通知》(湘政办函〔2009〕8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避免分散建设、重复投资,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强政府系统网站管理、整合网站资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现有网站建设情况调查摸底。市直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网站进行清理,并填报《部门网站建设情况表》,于2009年8月30日前报长沙市信息中心,联系人:廖杰,联系电话88665519,邮箱地址:css@changsha.gov.cn。

  二、统一域名管理。市直各部门今后原则上不再申请独立域名,2009年12月30日前市政府门户网站将给每个部门分配1个统一的下级域名――xxx.changsha.gov.cn,其中“xxx”为单位简称的拼音缩写,2010年6月30日前各部门全部使用统一的域名,现有域名可同时使用到申请的时限。

  三、加快现有网站整合。2009年12月30日前,将网站栏目不健全、网站安全隐患较严重的市直部门作为第1阶段整合对象。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市直部门的网站整合。

  四、市直各部门不再独立新建网站,如需新建网站,必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平台上完成,实现部门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的软、硬件及信息资源的共享。

  五、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统一安排资金对部门网站进行整改。

  六、各区、县(市)政府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本级政府的网站整合工作。

  七、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网站资源整合的准备工作。要以网站整合为契机,理顺政府网站建设的管理体制,实行集中建设、资源共享。

  附件:《部门网站建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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