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汛前,各县区要组织对本辖区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环境复杂区的建筑物、中小学校、旅游景区、交通沿线进行实地巡查,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防灾责任单位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明确灾害发生时的前兆特征、撤离路线和应急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易发性及其对集镇、村庄、重要居民点、工矿企业、重要基础设施的威胁程度,2009年选取136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见附件7)进行监测。重要地质灾害监测点要聘用专职监测人员进行实时动态监测。非汛期每月或每周监测一次,汛期或变形加剧时应增加监测频次,每天监测一次,并应做好监测记录。监测原始记录应每月上报一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
2.预警预报
(1)当监测的地质灾害变形加剧或监测断面泥位达到避难泥位时应加强监测,并发出预警通知。当前兆明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时,应及时以电话、广播电视、警报器、喊话器、敲锣、喇叭等方式报警,通告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动员群众及时撤离,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同时,立即通过地质灾害报警电话(见附件8)通报该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各县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
(2)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对强降雨天气通过手机短信及时予以发布。预测地质灾害的易发和危险程度、预警等级,并在兰州电视台发布。
(3)地质灾害详查与监测预警示范项目及成果运用。完成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见附件5)。
(四)基础调查和科研项目
针对各县区防治工作的具体情况,强化现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基层防治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具体困难。2009年拟开展的基础调查和科研项目有:
1.兰州市城关区 1∶1万地质灾害风险区划;2.兰州市地质灾害与气象关系研究;3.兰州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研究(见附件6)。
五、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
(一)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规划和制度
继续深入贯彻《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认真落实《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年-2020年)》,并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8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减少防治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和被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