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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下一阶段投资项目工作的通知


  三、第三季度投资项目工作目标

  (一)投资方面。从今年以来我区投资季度走势看,第一季度增长41.8%,第二季度增长56%,上半年累计增长51%以上。根据当前投资走势及全年目标要求,计划安排第三季度投资1400亿元,同比增长69%,高于第二季度增速13个百分点,累计完成投资3800亿元,增长57%,占全年投资目标63%以上。

  第三季度各市投资任务要求是:南宁市274.94亿元,柳州市158.44亿元,桂林市172.42亿元,梧州市69.9亿元,北海市74.56亿元,防城港市58.25亿元,钦州市81.55亿元,贵港市76.89亿元,玉林市102.52亿元,百色市123.49亿元,贺州市58.25亿元,河池市76.89亿元,来宾市46.6亿元,崇左市46.6亿元,自治区农垦局20.94亿元(详见附件1)。

  (二)重大项目方面。开工任务:第三季度自治区及各市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开工154个,开工率累计达到80%,其中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开工25个,市级层面开工129个。

  前期工作任务:补齐年初确定的自治区审批重大项目未完成的审批事项;需国家审批的34个项目,还未上报申报材料的,要全部上报完毕,并力争50%以上项目获得批复;6月增补的重大项目9月底前全部完成各项前期工作(详见附件2、附件3)。

  四、做好下一阶段投资项目工作的措施

  (一)精心组织第三次项目联合审批会。第三次联审会要求基本完成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提出的目标任务。同时,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中存在需自治区解决前期工作难点问题的项目也纳入这次联审会,集中解决,力求取得明显成效。这次联审会的规模和成果都要超过前两次联审会。为此,要精心组织好这次联审会的各项工作。

  1. 时间安排。自治区第三次联合审批会的时间安排初步定于2009年6月26日,项目业主及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报送材料及审批相关准备工作。

  2. 理出项目前期工作的难点,突破瓶颈。各市、各部门、各项目业主要提前进行沟通对接,逐个项目进行分类梳理,提出审批的项目清单,明确每个项目的审批事项,理出每个项目前期工作需突破的难点,为项目联合集中审批做好准备。

  3. 提高规格,改进、完善联合审批方式。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届时出席联合审批会,各市、各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主要负责人也参加联合审批会;二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39号)要求,分项目核准、用地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分别召开现场会议,分别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主持,相关部门参加,现场能批复的项目现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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