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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完善消费者维权网络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基础设施规范

  “一会两站”要基本达到具备“六个一”标准,即:一名在岗工作人员、一部联络电话、一个工作胸卡、一本工作簿、一套工作制度和一块机构牌匾。

  (四)工作程序规范

  1.接待。“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应当热心、耐心地接待消费者的咨询、申(投)诉和举报。对消费者的咨询,能够当场解答的应当场解答;当场解答不了的,应及时与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联系答复。
  2.登记。工作人员要认真登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的内容,包括被申(投)诉单位和举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基本情况。对被申(投)诉具体内容和举报线索等要详细记载。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3.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一般性申(投)诉,要及时调解;双方分歧较大的,要及时上报工商等执法机关或消费者协会;对申(投)诉中涉及违法行为和举报,要及时上报工商等执法机关。
  4.汇总、归档。对处理完毕的申(投)诉和举报,要完整、准确地记录相关情况,汇总相关数据,及时归档备案,并依据要求定期报送工商机关或消费者协会。

  (五)工作制度规范

  1.所站挂钩制度。工商所要坚持定岗定责,结合执法监管、市场巡查的工作重点,加强与“一会两站”的联系,指定专人定期上站巡访和回访,定期指导“一会两站”的建设工作和日常工作。
  2.工作例会制度。工商所要定期召开“一会两站”负责人工作例会,交流情况,总结经验,部署重点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3.信息报送制度。“一会两站”要及时上报信息,每月向当地工商所和消费者协会报送统计报表、工作情况、意见建议、典型案例等,对消费者的举报要及时报送。
  4.申(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一会两站”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实行“一站式”服务。受理机构在疑难问题移交或上报后,要继续跟踪处理结果并向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办,件件有登记、有结果、有回复。
  5.部门联动制度。加强政府领导下的消费维权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办公制度,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行群防联治。
  6.学习培训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学习有关政策和处理消费纠纷的技巧、识别假冒伪劣的常识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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